Java开发规约手册

Java开发规约手册主要转载自阿里巴巴的《Java开发手册》1.5.0 华山版。 阿里巴巴作为国内一线Java大厂,在Java领域有非常多的开源贡献,其制定的标准已经成为行业标准。

转载的部分版权归阿里巴巴所有,此处仅为了收集知识转载,侵权投诉请联系:[email protected]

编程规约

良好的编程风格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团队和用户负责。本文建议全部 Java 开发人员进行阅读、掌握。

命名风格

强制遵守的规约:

  • 代码中的命名均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开始,也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结束。
  • 代码中的命名严禁使用拼音与英文混合的方式,更不允许直接使用中文的方式。
  • 类名使用 UpperCamelCase 风格,但以下情形例外:DO / BO / DTO / VO / AO / PO / UID 等。

驼峰命名在线转换工具:https://www.renfei.net/kitbox/strHumpLineConvert在新窗口打开

  • 方法名、参数名、成员变量、局部变量都统一使用 lowerCamelCase 风格,必须遵从驼峰形式。
  • 常量命名全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力求语义表达完整清楚,不要嫌名字长。
  • 抽象类命名使用 Abstract 或 Base 开头;异常类命名使用 Exception 结尾;测试类命名以它要测试的类的名称开始,以 Test 结尾。
  • 类型与中括号紧挨相连来表示数组。
  • POJO 类中布尔类型变量都不要加 is 前缀,否则部分框架解析会引起序列化错误。
  • 包名统一使用小写,点分隔符之间有且仅有一个自然语义的英语单词。包名统一使用单数形式,但是类名如果有复数含义,类名可以使用复数形式。
  • 避免在子父类的成员变量之间、或者不同代码块的局部变量之间采用完全相同的命名,使可读性降低。
  • 杜绝完全不规范的缩写,避免望文不知义。
  • 接口和实现类的命名:对于 Service 和 DAO 类,基于 SOA 的理念,暴露出来的服务一定是接口,内部的实现类用 Impl 的后缀与接口区别。

推荐遵守的规约:

  • 为了达到代码自解释的目标,任何自定义编程元素在命名时,使用尽量完整的单词组合来表达其意。
  • 在常量与变量的命名时,表示类型的名词放在词尾,以提升辨识度。
  • 如果模块、接口、类、方法使用了设计模式,在命名时需体现出具体模式。
  • 接口类中的方法和属性不要加任何修饰符号(public 也不要加),保持代码的简洁性,并加上有效的 Javadoc 注释。尽量不要在接口里定义变量,如果一定要定义变量,肯定是与接口方法相关,并且是整个应用的基础常量。
  • 接口和实现类的命名:如果是形容能力的接口名称,取对应的形容词为接口名(通常是–able 的形容词)。

参考的规约:

  • 枚举类名带上 Enum 后缀,枚举成员名称需要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

常量定义

强制遵守的规约:

  • 不允许任何魔法值(即未经预先定义的常量)直接出现在代码中。
  • 在 long 或者 Long 赋值时,数值后使用大写的 L,不能是小写的 l,小写容易跟数字 1 混淆,造成误解。

推荐遵守的规约:

  • 不要使用一个常量类维护所有常量,要按常量功能进行归类,分开维护。
  • 常量的复用层次有五层:跨应用共享常量、应用内共享常量、子工程内共享常量、包内共享常量、类内共享常量。
  • 如果变量值仅在一个固定范围内变化用 enum 类型来定义。

代码格式

强制遵守的规约:

  • 如果是大括号内为空,则简洁地写成{}即可,大括号中间无需换行和空格;如果是非空代码块则:
  • 左大括号前不换行。
  • 左大括号后换行。
  • 右大括号前换行。
  • 右大括号后还有 else 等代码则不换行;表示终止的右大括号后必须换行。
  • 左小括号和字符之间不出现空格;同样,右小括号和字符之间也不出现空格;而左大括号前需要空格。详见第 5 条下方正例提示。
  • if/for/while/switch/do 等保留字与括号之间都必须加空格。
  • 任何二目、三目运算符的左右两边都需要加一个空格。
  • 采用 4 个空格缩进,禁止使用 tab 字符。
  • 注释的双斜线与注释内容之间有且仅有一个空格。
  • 在进行类型强制转换时,右括号与强制转换值之间不需要任何空格隔开。
  • 单行字符数限制不超过 120 个,超出需要换行,换行时遵循如下原则:
  • 第二行相对第一行缩进 4 个空格,从第三行开始,不再继续缩进,参考示例。
  • 运算符与下文一起换行。
  • 方法调用的点符号与下文一起换行。
  • 方法调用中的多个参数需要换行时,在逗号后进行。
  • 在括号前不要换行
  • 方法参数在定义和传入时,多个参数逗号后边必须加空格。
  • IDE 的 text file encoding 设置为 UTF-8; IDE 中文件的换行符使用 Unix 格式,不要使用 Windows 格式。

推荐遵守的规约:

  • 单个方法的总行数不超过 80 行。
  • 没有必要增加若干空格来使变量的赋值等号与上一行对应位置的等号对齐。
  • 不同逻辑、不同语义、不同业务的代码之间插入一个空行分隔开来以提升可读性。

OOP规约

强制遵守的规约:

  • 避免通过一个类的对象引用访问此类的静态变量或静态方法,无谓增加编译器解析成本,直接用类名来访问即可。
  • 所有的覆写方法,必须加 @Override 注解。
  • 相同参数类型,相同业务含义,才可以使用 Java 的可变参数,避免使用 Object。
  • 外部正在调用或者二方库依赖的接口,不允许修改方法签名,避免对接口调用方产生影响。接口过时必须加@Deprecated 注解,并清晰地说明采用的新接口或者新服务是什么。
  • 不能使用过时的类或方法。
  • Object 的 equals 方法容易抛空指针异常,应使用常量或确定有值的对象来调用 equals。
  • 所有整型包装类对象之间值的比较,全部使用 equals 方法比较。
  • 浮点数之间的等值判断,基本数据类型不能用==来比较,包装数据类型不能用 equals 来判断。

说明:浮点数采用“尾数+阶码”的编码方式,类似于科学计数法的“有效数字+指数”的表示方式。二进制无法精确表示大部分的十进制小数,具体原理参考《码出高效》。

  • 定义数据对象 DO 类时,属性类型要与数据库字段类型相匹配。
  • 为了防止精度损失,禁止使用构造方法 BigDecimal(double)的方式把 double 值转化为 BigDecimal 对象。

说明:BigDecimal(double)存在精度损失风险,在精确计算或值比较的场景中可能会导致业务逻辑异常。如:BigDecimal g = new BigDecimal(0.1f); 实际的存储值为:0.10000000149

  • 关于基本数据类型与包装数据类型的使用标准如下:
  • 【强制】所有的 POJO 类属性必须使用包装数据类型。
  • 【强制】RPC 方法的返回值和参数必须使用包装数据类型。
  • 【推荐】所有的局部变量使用基本数据类型。

说明:POJO 类属性没有初值是提醒使用者在需要使用时,必须自己显式地进行赋值,任何 NPE 问题,或者入库检查,都由使用者来保证。

  • 定义 DO/DTO/VO 等 POJO 类时,不要设定任何属性默认值。
  • 序列化类新增属性时,请不要修改 serialVersionUID 字段,避免反序列失败;如果完全不兼容升级,避免反序列化混乱,那么请修改 serialVersionUID 值。
  • 构造方法里面禁止加入任何业务逻辑,如果有初始化逻辑,请放在 init 方法中。
  • POJO 类必须写 toString 方法。使用 IDE 中的工具:source> generate toString 时,如果继承了另一个 POJO 类,注意在前面加一下 super.toString。
  • 禁止在 POJO 类中,同时存在对应属性 xxx 的 isXxx()和 getXxx()方法。

推荐遵守的规约:

  • 使用索引访问用 String 的 split 方法得到的数组时,需做最后一个分隔符后有无内容的检查,否则会有抛 IndexOutOfBoundsException 的风险。
  • 当一个类有多个构造方法,或者多个同名方法,这些方法应该按顺序放置在一起,便于阅读,此条规则优先于下一条。
  • 类内方法定义的顺序依次是:公有方法或保护方法 > 私有方法 > getter / setter 方法。
  • setter 方法中,参数名称与类成员变量名称一致,this.成员名 = 参数名。在 getter/setter 方法中,不要增加业务逻辑,增加排查问题的难度。
  • 循环体内,字符串的连接方式,使用 StringBuilder 的 append 方法进行扩展。
  • final 可以声明类、成员变量、方法、以及本地变量,下列情况使用 final 关键字:
  • 不允许被继承的类,如:String 类。
  • 不允许修改引用的域对象。
  • 不允许被覆写的方法,如:POJO 类的 setter 方法。
  • 不允许运行过程中重新赋值的局部变量。
  • 避免上下文重复使用一个变量,使用 final 可以强制重新定义一个变量,方便更好地进行重构。
  • 慎用 Object 的 clone 方法来拷贝对象。

说明:对象 clone 方法默认是浅拷贝,若想实现深拷贝需覆写 clone 方法实现域对象的深度遍历式拷贝。

  • 类成员与方法访问控制从严:
  • 如果不允许外部直接通过 new 来创建对象,那么构造方法必须是 private。
  • 工具类不允许有 public 或 default 构造方法。
  • 类非 static 成员变量并且与子类共享,必须是 protected。
  • 类非 static 成员变量并且仅在本类使用,必须是 private。
  • 类 static 成员变量如果仅在本类使用,必须是 private。
  • 若是 static 成员变量,考虑是否为 final。
  • 类成员方法只供类内部调用,必须是 private。
  • 类成员方法只对继承类公开,那么限制为 protected。

说明:任何类、方法、参数、变量,严控访问范围。过于宽泛的访问范围,不利于模块解耦。思考:如果是一个 private 的方法,想删除就删除,可是一个 public 的 service 成员方法或成员变量,删除一下,不得手心冒点汗吗?变量像自己的小孩,尽量在自己的视线内,变量作用域太大,无限制的到处跑,那么你会担心的。

集合处理

强制遵守的规约:

  • 关于 hashCode 和 equals 的处理,遵循如下规则:
  • 只要覆写 equals,就必须覆写 hashCode。
  • 因为 Set 存储的是不重复的对象,依据 hashCode 和 equals 进行判断,所以 Set 存储的对象必须覆写这两个方法。
  • 如果自定义对象作为 Map 的键,那么必须覆写 hashCode 和 equals。

说明:String 已覆写 hashCode 和 equals 方法,所以我们可以愉快地使用 String 对象作为 key 来使用。

  • ArrayList 的 subList 结果不可强转成 ArrayList,否则会抛出 ClassCastException 异常,即 java.util.RandomAccessSubList cannot be cast to java.util.ArrayList。

说明:subList 返回的是 ArrayList 的内部类 SubList,并不是 ArrayList 而是 ArrayList 的一个视图,对于 SubList 子列表的所有操作最终会反映到原列表上。

  • 使用 Map 的方法 keySet()/values()/entrySet()返回集合对象时,不可以对其进行添加元素操作,否则会抛出 UnsupportedOperationException 异常。
  • Collections 类返回的对象,如:emptyList()/singletonList()等都是 immutable list,不可对其进行添加或者删除元素的操作。
  • 在 subList 场景中,高度注意对原集合元素的增加或删除,均会导致子列表的遍历、增加、删除产生 ConcurrentModificationException 异常。
  • 使用集合转数组的方法,必须使用集合的 toArray(T[] array),传入的是类型完全一致、长度为 0 的空数组。
  • 在使用 Collection 接口任何实现类的 addAll()方法时,都要对输入的集合参数进行 NPE 判断。

说明:在 ArrayList#addAll 方法的第一行代码即 Object[] a = c.toArray(); 其中 c 为输入集合参数,如果为 null,则直接抛出异常。

  • 使用工具类 Arrays.asList()把数组转换成集合时,不能使用其修改集合相关的方法,它的 add/remove/clear 方法会抛出 UnsupportedOperationException 异常。

说明:asList 的返回对象是一个 Arrays 内部类,并没有实现集合的修改方法。Arrays.asList 体现的是适配器模式,只是转换接口,后台的数据仍是数组。
String[] str = new String[] { "yang", "hao" };
List list = Arrays.asList(str);
第一种情况:list.add("yangguanbao"); 运行时异常。
第二种情况:str[0] = "changed"; 也会随之修改,反之亦然。

  • 泛型通配符<? extends T>来接收返回的数据,此写法的泛型集合不能使用 add 方法,而<? super T>不能使用 get 方法,作为接口调用赋值时易出错。

说明:扩展说一下 PECS(Producer Extends Consumer Super)原则:第一、频繁往外读取内容的,适合用<? extends T>。第二、经常往里插入的,适合用<? super T>

  • 在无泛型限制定义的集合赋值给泛型限制的集合时,在使用集合元素时,需要进行instanceof 判断,避免抛出 ClassCastException 异常。

说明:毕竟泛型是在 JDK5 后才出现,考虑到向前兼容,编译器是允许非泛型集合与泛型集合互相赋值。

  • 不要在 foreach 循环里进行元素的 remove/add 操作。remove 元素请使用 Iterator 方式,如果并发操作,需要对 Iterator 对象加锁。
  • 在 JDK7 版本及以上,Comparator 实现类要满足如下三个条件,不然 Arrays.sort,Collections.sort 会抛 IllegalArgumentException 异常。

说明:三个条件如下
1) x,y 的比较结果和 y,x 的比较结果相反。
2) x>y,y>z,则 x>z。
3) x=y,则 x,z 比较结果和 y,z 比较结果相同。

推荐遵守的规约:

  • 集合泛型定义时,在 JDK7 及以上,使用 diamond 语法或全省略。
  • 集合初始化时,指定集合初始值大小。
  • 使用 entrySet 遍历 Map 类集合 KV,而不是 keySet 方式进行遍历。
  • 高度注意 Map 类集合 K/V 能不能存储 null 值的情况,如下表格:
集合类KeyValueSuper说明
Hashtable不允许为 null不允许为 nullDictionary线程安全
ConcurrentHashMap不允许为 null不允许为 nullAbstractMap锁分段技术(JDK8:CAS)
TreeMap不允许为 null允许为 nullAbstractMap线程不安全
HashMap允许为 null允许为 nullAbstractMap线程不安全

参考的规约:

  • 合理利用好集合的有序性(sort)和稳定性(order),避免集合的无序性(unsort)和不稳定性(unorder)带来的负面影响。

说明:有序性是指遍历的结果是按某种比较规则依次排列的。稳定性指集合每次遍历的元素次序是一定的。如:ArrayList 是 order/unsort;HashMap 是 unorder/unsort;TreeSet 是 order/sort。

  • 利用 Set 元素唯一的特性,可以快速对一个集合进行去重操作,避免使用 List 的contains 方法进行遍历、对比、去重操作。

并发处理

强制遵守的规约:

  • 获取单例对象需要保证线程安全,其中的方法也要保证线程安全。
  • 创建线程或线程池时请指定有意义的线程名称,方便出错时回溯。
  • 线程资源必须通过线程池提供,不允许在应用中自行显式创建线程。

说明:线程池的好处是减少在创建和销毁线程上所消耗的时间以及系统资源的开销,解决资源不足的问题。如果不使用线程池,有可能造成系统创建大量同类线程而导致消耗完内存或者“过度切换”的问题。

  • 线程池不允许使用 Executors 去创建,而是通过 ThreadPoolExecutor 的方式,这样的处理方式让写的同学更加明确线程池的运行规则,规避资源耗尽的风险。

说明:Executors 返回的线程池对象的弊端如下:
1) FixedThreadPool 和 SingleThreadPool:
允许的请求队列长度为 Integer.MAX_VALUE,可能会堆积大量的请求,从而导致 OOM。
2) CachedThreadPool:
允许的创建线程数量为 Integer.MAX_VALUE,可能会创建大量的线程,从而导致 OOM。

  • SimpleDateFormat 是线程不安全的类,一般不要定义为 static 变量,如果定义为 static,必须加锁,或者使用 DateUtils 工具类。
  • 必须回收自定义的 ThreadLocal 变量,尤其在线程池场景下,线程经常会被复用,如果不清理自定义的 ThreadLocal 变量,可能会影响后续业务逻辑和造成内存泄露等问题。尽量在代理中使用 try-finally 块进行回收。
  • 高并发时,同步调用应该去考量锁的性能损耗。能用无锁数据结构,就不要用锁;能锁区块,就不要锁整个方法体;能用对象锁,就不要用类锁。

说明:尽可能使加锁的代码块工作量尽可能的小,避免在锁代码块中调用 RPC 方法。

  • 对多个资源、数据库表、对象同时加锁时,需要保持一致的加锁顺序,否则可能会造成死锁。

说明:线程一需要对表 A、B、C 依次全部加锁后才可以进行更新操作,那么线程二的加锁顺序也必须是 A、B、C,否则可能出现死锁。

  • 在使用阻塞等待获取锁的方式中,必须在 try 代码块之外,并且在加锁方法与 try 代码块之间没有任何可能抛出异常的方法调用,避免加锁成功后,在 finally 中无法解锁。
  • 说明一:如果在 lock 方法与 try 代码块之间的方法调用抛出异常,那么无法解锁,造成其它线程无法成功获取锁。
  • 说明二:如果 lock 方法在 try 代码块之内,可能由于其它方法抛出异常,导致在 finally 代码块中,unlock 对未加锁的对象解锁,它会调用 AQS 的 tryRelease 方法(取决于具体实现类),抛出 IllegalMonitorStateException 异常。
  • 说明三:在 Lock 对象的 lock 方法实现中可能抛出 unchecked 异常,产生的后果与说明二相同。
  • 在使用尝试机制来获取锁的方式中,进入业务代码块之前,必须先判断当前线程是否持有锁。锁的释放规则与锁的阻塞等待方式相同。

说明:Lock 对象的 unlock 方法在执行时,它会调用 AQS 的 tryRelease 方法(取决于具体实现类),如果当前线程不持有锁,则抛出 IllegalMonitorStateException 异常。

  • 并发修改同一记录时,避免更新丢失,需要加锁。要么在应用层加锁,要么在缓存加锁,要么在数据库层使用乐观锁,使用 version 作为更新依据。

说明:如果每次访问冲突概率小于 20%,推荐使用乐观锁,否则使用悲观锁。乐观锁的重试次数不得小于 3 次。

  • 多线程并行处理定时任务时,Timer 运行多个 TimeTask 时,只要其中之一没有捕获抛出的异常,其它任务便会自动终止运行,如果在处理定时任务时使用 ScheduledExecutorService 则没有这个问题。

推荐遵守的规约:

  • 资金相关的金融敏感信息,使用悲观锁策略。

说明:乐观锁在获得锁的同时已经完成了更新操作,校验逻辑容易出现漏洞,另外,乐观锁对冲突的解决策略有较复杂的要求,处理不当容易造成系统压力或数据异常,所以资金相关的金融敏感信息不建议使用乐观锁更新。

  • 使用 CountDownLatch 进行异步转同步操作,每个线程退出前必须调用 countDown 方法,线程执行代码注意 catch 异常,确保 countDown 方法被执行到,避免主线程无法执行至 await 方法,直到超时才返回结果。
  • 避免 Random 实例被多线程使用,虽然共享该实例是线程安全的,但会因竞争同一 seed 导致的性能下降。
  • 在并发场景下,通过双重检查锁(double-checked locking)实现延迟初始化的优化问题隐患(可参考 The "Double-Checked Locking is Broken" Declaration) ,推荐解决方案中较为简单一种(适用于 JDK5 及以上版本),将目标属性声明为 volatile 型。

参考的规约:

  • volatile 解决多线程内存不可见问题。对于一写多读,是可以解决变量同步问题,但是如果多写,同样无法解决线程安全问题。

说明:如果是 count++操作,使用如下类实现:AtomicInteger count = new AtomicInteger(); count.addAndGet(1); 如果是 JDK8,推荐使用 LongAdder 对象,比 AtomicLong 性能更好(减少乐观锁的重试次数)。

  • HashMap 在容量不够进行 resize 时由于高并发可能出现死链,导致 CPU 飙升,在开发过程中可以使用其它数据结构或加锁来规避此风险。
  • ThreadLocal 对象使用 static 修饰,ThreadLocal 无法解决共享对象的更新问题。

说明:这个变量是针对一个线程内所有操作共享的,所以设置为静态变量,所有此类实例共享此静态变量,也就是说在类第一次被使用时装载,只分配一块存储空间,所有此类的对象(只要是这个线程内定义的)都可以操控这个变量。

控制语句

强制遵守的规约:

  • 在一个 switch 块内,每个 case 要么通过 continue/break/return 等来终止,要么注释说明程序将继续执行到哪一个 case 为止;在一个 switch 块内,都必须包含一个 default 语句并且放在最后,即使它什么代码也没有。

说明:注意 break 是退出 switch 语句块,而 return 是退出方法体。

  • 当 switch 括号内的变量类型为 String 并且此变量为外部参数时,必须先进行 null 判断。
  • 在 if/else/for/while/do 语句中必须使用大括号。
  • 在高并发场景中,避免使用”等于”判断作为中断或退出的条件。

说明:如果并发控制没有处理好,容易产生等值判断被“击穿”的情况,使用大于或小于的区间判断条件来代替。

推荐遵守的规约:

  • 表达异常的分支时,少用 if-else 方式,这种方式可以改写成:
if(condition){
        ...
        return obj;
        }
// 接着写 else 的业务逻辑代码;

说明:如果非使用 if()...else if()...else...方式表达逻辑,避免后续代码维护困难,【强制】请勿超过 3 层。

  • 除常用方法(如 getXxx/isXxx)等外,不要在条件判断中执行其它复杂的语句,将复杂逻辑判断的结果赋值给一个有意义的布尔变量名,以提高可读性。

说明:很多 if 语句内的逻辑表达式相当复杂,与、或、取反混合运算,甚至各种方法纵深调用,理解成本非常高。如果赋值一个非常好理解的布尔变量名字,则是件令人爽心悦目的事情。

  • 不要在其它表达式(尤其是条件表达式)中,插入赋值语句。
  • 循环体中的语句要考量性能,以下操作尽量移至循环体外处理,如定义对象、变量、获取数据库连接,进行不必要的 try-catch 操作(这个 try-catch 是否可以移至循环体外)。
  • 避免采用取反逻辑运算符。
  • 接口入参保护,这种场景常见的是用作批量操作的接口。

参考的规约:

  • 下列情形,需要进行参数校验:
  • 调用频次低的方法。
  • 执行时间开销很大的方法。此情形中,参数校验时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如果因为参数错误导致中间执行回退,或者错误,那得不偿失。
  • 需要极高稳定性和可用性的方法。
  • 对外提供的开放接口,不管是 RPC/API/HTTP 接口。
  • 敏感权限入口。
  • 下列情形,不需要进行参数校验:
  • 极有可能被循环调用的方法。但在方法说明里必须注明外部参数检查要求。
  • 底层调用频度比较高的方法。毕竟是像纯净水过滤的最后一道,参数错误不太可能到底层才会暴露问题。一般 DAO 层与 Service 层都在同一个应用中,部署在同一台服务器中,所以 DAO 的参数校验,可以省略。
  • 被声明成 private 只会被自己代码所调用的方法,如果能够确定调用方法的代码传入参数已经做过检查或者肯定不会有问题,此时可以不校验参数。

注释规约

强制遵守的规约:

  • 类、类属性、类方法的注释必须使用 Javadoc 规范,使用/**内容*/格式,不得使用 // xxx 方式。
  • 所有的抽象方法(包括接口中的方法)必须要用 Javadoc 注释、除了返回值、参数、异常说明外,还必须指出该方法做什么事情,实现什么功能。
  • 所有的类都必须添加创建者和创建日期。
  • 方法内部单行注释,在被注释语句上方另起一行,使用//注释。方法内部多行注释使用/* */注释,注意与代码对齐。
  • 所有的枚举类型字段必须要有注释,说明每个数据项的用途。

推荐遵守的规约:

  • 与其“半吊子”英文来注释,不如用中文注释把问题说清楚。专有名词与关键字保持英文原文即可。
  • 代码修改的同时,注释也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尤其是参数、返回值、异常、核心逻辑等的修改。

参考的规约:

  • 谨慎注释掉代码。在上方详细说明,而不是简单地注释掉。如果无用,则删除。

对于注释的要求:第一、能够准确反映设计思想和代码逻辑;第二、能够描述业务含义,使别的程序员能够迅速了解到代码背后的信息。完全没有注释的大段代码对于阅读者形同天书,注释是给自己看的,即使隔很长时间,也能清晰理解当时的思路;注释也是给继任者看的,使其能够快速接替自己的工作。

  • 好的命名、代码结构是自解释的,注释力求精简准确、表达到位。避免出现注释的一个极端:过多过滥的注释,代码的逻辑一旦修改,修改注释是相当大的负担。
  • 特殊注释标记,请注明标记人与标记时间。注意及时处理这些标记,通过标记扫描,经常清理此类标记。线上故障有时候就是来源于这些标记处的代码。
  • 待办事宜(TODO):(标记人,标记时间,[预计处理时间])表示需要实现,但目前还未实现的功能。这实际上是一个 Javadoc 的标签,目前的 Javadoc 还没有实现,但已经被广泛使用。只能应用于类,接口和方法(因为它是一个 Javadoc 标签)。
  • 错误,不能工作(FIXME):(标记人,标记时间,[预计处理时间])在注释中用 FIXME 标记某代码是错误的,而且不能工作,需要及时纠正的情况。

其他

强制遵守的规约:

  • 在使用正则表达式时,利用好其预编译功能,可以有效加快正则匹配速度。
  • velocity 调用 POJO 类的属性时,直接使用属性名取值即可,模板引擎会自动按规范调用 POJO 的 getXxx(),如果是 boolean 基本数据类型变量(boolean 命名不需要加 is 前缀),会自动调用 isXxx()方法。
  • 后台输送给页面的变量必须加$!{var}——中间的感叹号。
  • 注意 Math.random() 这个方法返回是 double 类型,注意取值的范围 0≤x<1(能够取到零值,注意除零异常),如果想获取整数类型的随机数,不要将 x 放大 10 的若干倍然后取整,直接使用 Random 对象的 nextInt 或者 nextLong 方法。
  • 获取当前毫秒数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而不是 new Date().getTime();

说明:如果想获取更加精确的纳秒级时间值,使用 System.nanoTime()的方式。在 JDK8 中,针对统计时间等场景,推荐使用 Instant 类。

  • 日期格式化时,传入 pattern 中表示年份统一使用小写的 y。

说明:日期格式化时,yyyy 表示当天所在的年,而大写的 YYYY 代表是 week in which year (JDK7 之后引入的概念),意思是当天所在的周属于的年份,一周从周日开始,周六结束,只要本周跨年,返回的 YYYY 就是下一年。另外需要注意:

  • 表示月份是大写的 M
  • 表示分钟则是小写的 m
  • 24 小时制的是大写的 H
  • 12 小时制的则是小写的 h

正例:表示日期和时间的格式如下所示: new SimpleDateFormat("yyyy-MM-dd HH:mm:ss");

推荐遵守的规约:

  • 不要在视图模板中加入任何复杂的逻辑。
  • 任何数据结构的构造或初始化,都应指定大小,避免数据结构无限增长吃光内存。
  • 及时清理不再使用的代码段或配置信息。

异常日志

异常处理

强制遵守的规约:

  • Java 类库中定义的可以通过预检查方式规避的 RuntimeException 异常不应该通过 catch 的方式来处理,比如:NullPointerException,IndexOutOfBoundsException 等等。
  • 异常不要用来做流程控制,条件控制。
  • catch 时请分清稳定代码和非稳定代码,稳定代码指的是无论如何不会出错的代码。对于非稳定代码的 catch 尽可能进行区分异常类型,再做对应的异常处理。
  • 捕获异常是为了处理它,不要捕获了却什么都不处理而抛弃之,如果不想处理它,请将该异常抛给它的调用者。最外层的业务使用者,必须处理异常,将其转化为用户可以理解的内容。
  • 有 try 块放到了事务代码中,catch 异常后,如果需要回滚事务,一定要注意手动回滚事务。
  • finally 块必须对资源对象、流对象进行关闭,有异常也要做 try-catch。
  • 不要在 finally 块中使用 return。
  • 捕获异常与抛异常,必须是完全匹配,或者捕获异常是抛异常的父类。
  • 在调用 RPC、二方包、或动态生成类的相关方法时,捕捉异常必须使用 Throwable 类来进行拦截。

推荐遵守的规约:

  • 方法的返回值可以为 null,不强制返回空集合,或者空对象等,必须添加注释充分说明什么情况下会返回 null 值。
  • 防止 NPE,是程序员的基本修养,注意 NPE 产生的场景:
  • 返回类型为基本数据类型,return 包装数据类型的对象时,自动拆箱有可能产生 NPE。
  • 数据库的查询结果可能为 null。
  • 集合里的元素即使 isNotEmpty,取出的数据元素也可能为 null。
  • 远程调用返回对象时,一律要求进行空指针判断,防止 NPE。
  • 对于 Session 中获取的数据,建议进行 NPE 检查,避免空指针。
  • 级联调用 obj.getA().getB().getC();一连串调用,易产生 NPE。
  • 定义时区分 unchecked / checked 异常,避免直接抛出 new RuntimeException(),更不允许抛出 Exception 或者 Throwable,应使用有业务含义的自定义异常。推荐业界已定义过的自定义异常,如:DAOException / ServiceException 等。

参考的规约:

  • 对于公司外的 http/api 开放接口必须使用“错误码”;而应用内部推荐异常抛出;跨应用间 RPC 调用优先考虑使用 Result 方式,封装 isSuccess()方法、“错误码”、“错误简短信息”。

说明:关于 RPC 方法返回方式使用 Result 方式的理由:
1)使用抛异常返回方式,调用方如果没有捕获到就会产生运行时错误。
2)如果不加栈信息,只是 new 自定义异常,加入自己的理解的 error message,对于调用端解决问题的帮助不会太多。如果加了栈信息,在频繁调用出错的情况下,数据序列化和传输的性能损耗也是问题。

  • 避免出现重复的代码(Don't Repeat Yourself),即 DRY 原则。

说明:随意复制和粘贴代码,必然会导致代码的重复,在以后需要修改时,需要修改所有的副本,容易遗漏。必要时抽取共性方法,或者抽象公共类,甚至是组件化。

日志规约

强制遵守的规约:

  • 应用中不可直接使用日志系统(Log4j、Logback)中的 API,而应依赖使用日志框架 SLF4J 中的 API,使用门面模式的日志框架,有利于维护和各个类的日志处理方式统一。
import org.slf4j.Logger;
import org.slf4j.LoggerFactory;

private static final Logger logger=LoggerFactory.getLogger(Test.class);
  • 所有日志文件至少保存 15 天,因为有些异常具备以“周”为频次发生的特点。网络运行状态、安全相关信息、系统监测、管理后台操作、用户敏感操作需要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 6 个月。
  • 应用中的扩展日志(如打点、临时监控、访问日志等)命名方式:appName_logType_logName.log。logType:日志类型,如 stats/monitor/access 等;logName: 日志描述。这种命名的好处:通过文件名就可知道日志文件属于什么应用,什么类型,什么目的,也有利于归类查找。
  • 在日志输出时,字符串变量之间的拼接使用占位符的方式。
  • 对于 trace/debug/info 级别的日志输出,必须进行日志级别的开关判断。
  • 避免重复打印日志,浪费磁盘空间,务必在 log4j.xml 中设置 additivity=false。
  • 异常信息应该包括两类信息:案发现场信息和异常堆栈信息。如果不处理,那么通过关键字 throws 往上抛出。

推荐遵守的规约:

  • 谨慎地记录日志。生产环境禁止输出 debug 日志;有选择地输出 info 日志;如果使用 warn 来记录刚上线时的业务行为信息,一定要注意日志输出量的问题,避免把服务器磁盘撑爆,并记得及时删除这些观察日志。
  • 可以使用 warn 日志级别来记录用户输入参数错误的情况,避免用户投诉时,无所适从。如非必要,请不要在此场景打出 error 级别,避免频繁报警。
  • 尽量用英文来描述日志错误信息,如果日志中的错误信息用英文描述不清楚的话使用中文描述即可,否则容易产生歧义。【强制】国际化团队或海外部署的服务器由于字符集问题,使用全英文来注释和描述日志错误信息。

单元测试

强制遵守的规约:

  • 好的单元测试必须遵守 AIR 原则。

说明:单元测试在线上运行时,感觉像空气(AIR)一样并不存在,但在测试质量的保障上,却是非常关键的。好的单元测试宏观上来说,具有自动化、独立性、可重复执行的特点。

  • A:Automatic(自动化)
  • I:Independent(独立性)
  • R:Repeatable(可重复)
  • 单元测试应该是全自动执行的,并且非交互式的。测试用例通常是被定期执行的,执行过程必须完全自动化才有意义。输出结果需要人工检查的测试不是一个好的单元测试。单元测试中不准使用 System.out 来进行人肉验证,必须使用 assert 来验证。
  • 保持单元测试的独立性。为了保证单元测试稳定可靠且便于维护,单元测试用例之间决不能互相调用,也不能依赖执行的先后次序。
  • 单元测试是可以重复执行的,不能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
  • 对于单元测试,要保证测试粒度足够小,有助于精确定位问题。单测粒度至多是类级别,一般是方法级别。
  • 核心业务、核心应用、核心模块的增量代码确保单元测试通过。
  • 单元测试代码必须写在如下工程目录:src/test/java,不允许写在业务代码目录下。

推荐遵守的规约:

  • 单元测试的基本目标:语句覆盖率达到 70%;核心模块的语句覆盖率和分支覆盖率都要达到 100%
  • 编写单元测试代码遵守 BCDE 原则,以保证被测试模块的交付质量。
  • B:Border,边界值测试,包括循环边界、特殊取值、特殊时间点、数据顺序等。
  • C:Correct,正确的输入,并得到预期的结果。
  • D:Design,与设计文档相结合,来编写单元测试。
  • E:Error,强制错误信息输入(如:非法数据、异常流程、业务允许外等),并得到预期的结果。
  • 对于数据库相关的查询,更新,删除等操作,不能假设数据库里的数据是存在的,或者直接操作数据库把数据插入进去,请使用程序插入或者导入数据的方式来准备数据。
  • 和数据库相关的单元测试,可以设定自动回滚机制,不给数据库造成脏数据。或者对单元测试产生的数据有明确的前后缀标识。
  • 对于不可测的代码在适当的时机做必要的重构,使代码变得可测,避免为了达到测试要求而书写不规范测试代码。
  • 在设计评审阶段,开发人员需要和测试人员一起确定单元测试范围,单元测试最好覆盖所有测试用例。
  • 单元测试作为一种质量保障手段,在项目提测前完成单元测试,不建议项目发布后补充单元测试用例。

参考的规约:

  • 为了更方便地进行单元测试,业务代码应避免以下情况:
  • 构造方法中做的事情过多。
  • 存在过多的全局变量和静态方法。
  • 存在过多的外部依赖。
  • 存在过多的条件语句。

说明:多层条件语句建议使用卫语句、策略模式、状态模式等方式重构。

  • 不要对单元测试存在如下误解:
  • 那是测试同学干的事情。本文是开发手册,凡是本文内容都是与开发同学强相关的。
  • 单元测试代码是多余的。系统的整体功能与各单元部件的测试正常与否是强相关的。
  • 单元测试代码不需要维护。一年半载后,那么单元测试几乎处于废弃状态。
  • 单元测试与线上故障没有辩证关系。好的单元测试能够最大限度地规避线上故障。

项目结构

应用分层

图中默认上层依赖于下层,箭头关系表示可直接依赖,如:开放接口层可以依赖于 Web 层,也可以直接依赖于 Service 层,依此类推:

1656421025433.webp

开放接口层:可直接封装 Service 方法暴露成 RPC 接口;通过 Web 封装成 http 接口;进行网关安 全控制、流量控制等。

  • 终端显示层:各个端的模板渲染并执行显示的层。当前主要是 velocity 渲染,JS 渲染,JSP 渲染,移动端展示等。
  • Web 层:主要是对访问控制进行转发,各类基本参数校验,或者不复用的业务简单处理等。
  • Service 层:相对具体的业务逻辑服务层。
  • Manager 层:通用业务处理层,它有如下特征:
  • 对第三方平台封装的层,预处理返回结果及转化异常信息。
  • 对 Service 层通用能力的下沉,如缓存方案、中间件通用处理。
  • 与 DAO 层交互,对多个 DAO 的组合复用。
  • DAO 层:数据访问层,与底层 MySQL、Oracle、Hbase 等进行数据交互。
  • 外部接口或第三方平台:包括其它部门 RPC 开放接口,基础平台,其它公司的 HTTP 接口。

分层异常处理规约

在 DAO 层,产生的异常类型有很多,无法用细粒度的异常进行 catch,使用 catch(Exception e)方式,并 throw new DAOException(e),不需要打印日志,因为日志在 Manager/Service 层一定需要捕获并打印到日志文件中去,如果同台服务器再打日志,浪费性能和存储。在 Service 层出现异常时,必须记录出错日志到磁盘,尽可能带上参数信息,相当于保护案发现场。如果 Manager 层与 Service 同机部署,日志方式与 DAO 层处理一致,如果是单独部署,则采用与 Service 一致的处理方式。Web 层绝不应该继续往上抛异常,因为已经处于顶层,如果意识到这个异常将导致页面无法正常渲染,那么就应该直接跳转到友好错误页面,加上用户容易理解的错误提示信息。开放接口层要将异常处理成错误码和错误信息方式返回。

分层领域模型规约

  • DO(Data Object):此对象与数据库表结构一一对应,通过 DAO 层向上传输数据源对象。
  • DTO(Data Transfer Object):数据传输对象,Service 或 Manager 向外传输的对象。
  • BO(Business Object):业务对象,由 Service 层输出的封装业务逻辑的对象。
  • AO(Application Object):应用对象,在 Web 层与 Service 层之间抽象的复用对象模型,极为贴近展示层,复用度不高。
  • VO(View Object):显示层对象,通常是 Web 向模板渲染引擎层传输的对象。
  • Query:数据查询对象,各层接收上层的查询请求。注意超过 2 个参数的查询封装,禁止使用 Map 类来传输。

二方库依赖

强制遵守的规约:

  • 定义 GAV 遵从以下规则:
  • GroupID 格式:com.{公司/BU }.业务线[.子业务线],最多 4 级。
  • ArtifactID 格式:产品线名-模块名。语义不重复不遗漏,先到中央仓库去查证一下。
  • Version:详细规定参考下方。
  • 二方库版本号命名方式:主版本号.次版本号.修订号
  • 主版本号:产品方向改变,或者大规模 API 不兼容,或者架构不兼容升级。
  • 次版本号:保持相对兼容性,增加主要功能特性,影响范围极小的 API 不兼容修改。
  • 修订号:保持完全兼容性,修复 BUG、新增次要功能特性等。

说明:注意起始版本号必须为:1.0.0,而不是 0.0.1,正式发布的类库必须先去中央仓库进行查证,使版本号有延续性,正式版本号不允许覆盖升级。如当前版本:1.3.3,那么下一个合理的版本号:1.3.4 或 1.4.0 或 2.0.0

  • 线上应用不要依赖 SNAPSHOT 版本(安全包除外)。
  • 二方库的新增或升级,保持除功能点之外的其它 jar 包仲裁结果不变。如果有改变,必须明确评估和验证。
  • 二方库里可以定义枚举类型,参数可以使用枚举类型,但是接口返回值不允许使用枚举类型或者包含枚举类型的 POJO 对象。
  • 依赖于一个二方库群时,必须定义一个统一的版本变量,避免版本号不一致。
  • 禁止在子项目的 pom 依赖中出现相同的 GroupId,相同的 ArtifactId,但是不同的 Version。

推荐遵守的规约:

  • 底层基础技术框架、核心数据管理平台、或近硬件端系统谨慎引入第三方实现。
  • 所有 pom 文件中的依赖声明放在 <dependencies>语句块中,所有版本仲裁放在 <dependencyManagement> 语句块中。
  • 二方库不要有配置项,最低限度不要再增加配置项。

参考的规约:

  • 为避免应用二方库的依赖冲突问题,二方库发布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精简可控原则。移除一切不必要的 API 和依赖,只包含 Service API、必要的领域模型对象、Utils 类、常量、枚举等。如果依赖其它二方库,尽量是 provided 引入,让二方库使用者去依赖具体版本号;无 log 具体实现,只依赖日志框架。
  • 稳定可追溯原则。每个版本的变化应该被记录,二方库由谁维护,源码在哪里,都需要能方便查到。除非用户主动升级版本,否则公共二方库的行为不应该发生变化。